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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召开活动资质现场评审会
时间 : 20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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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13日,卫计委派出13人专家组,依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及《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对实验室申请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现场审查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操作SOP、记录等相关文件;查阅了该实验室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等文件材料;围绕申请病原的实验活动,从组织机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生物安保(生物安全保障)、生物风险评估、实验活动相关程序、实验活动相关标准操作规范、记录、人员、菌(毒)种、样本及感染性材料的管理和使用、实验室事故、消毒、实验室标识和数据清单、生物安全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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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估意见: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基本符合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质的国家要求,但需整改后批准活动资质。现场评估共提出了14个不符合项和12个基本符合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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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对专家组提出的不符合项与基本符合项,武汉病毒所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实验室主任有关实验室运行、演练、人员队伍建设和下一步运行计划及实验室活动资格评审结果的汇报,系统梳理了在实验室评审中专家组发现的不符合项和基本符合项及其他方面的问题,分析了不符合项和基本符合项产生的原因、整改的内容和整改的措施,明确了整改的责任单位和整改途径,要求实验室结合实验室的演练和安全运行,做好整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完成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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