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开放管理制度:
一、课题申请
凡在职工作人员、并能独立领导课题组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高技术研究者均可向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以下简称NSRL)提出用户课题申请(目前不接受特定课题类型之外的学生用户申请)。受理的用户课题申请书经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及课题组即成为NSRL的注册用户,NSRL用户按课题组为单位进行管理。
1、NSRL全年受理用户的课题申请,课题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免费向海内外的高校、研究所等单位提供用光机时。对盈利性单位将收取适当费用。
2、用户课题申请通过中科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平台的NSRL用户开放管理系统提交,同时向NSRL用户办公室提交有申请人签字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
5、用户课题评审每年四次集中送审。申请书将按学科分类分别送交2-3名相关领域的用户专家,对课题申请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审和打分。
课题意义(10)
实验可行性(10)
机时合理性(10)
用户的工作基础和水平(10)
机时利用率和效益(10)
其中,新用户的第一次申请不考虑最后一项。
6、对评审通过的课题申请,通知该用户提交实验申请。用户登录中科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平台提交实验申请;线站负责人根据用户的实验申请安排用户实验机时。
二、机时安排
1.实验机时85%以上安排给用户(含主任机动机时);其余用于线站技术发展与维护
2.用户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线站负责人终审意见,通知用户最终批复总机时。用户收到通知后,需登陆中科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平台提交实验申请方可进行实验,每个用户课题一般安排1~3次用户实验,机时有效期为2年,用户可根据批复总机时的情况提交每次实验申请的机时需求。线站管理员根据用户的实验申请安排用户实验机时。
3.用户收到机时安排通知后,应及时回复线站管理员,并与实验站讨论实验细节,积极准备实验。如在实验日前1周尚未回复,NSRL认为用户自动放弃,其机时将另行安排。
4.因用户原因造成实验机时轮空或机时浪费的,NSRL将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或减少其以后的用光机时。
三、用光实验
1.用户在实验前,要完成安全培训和实验站培训等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展用光实验。
用户用光前必须按规定接受辐射安全培训,进行辐射安全测试(测试成绩一年有效,有效期内不需再次接受培训),接受各实验站必须的技术培训。主要有:
a)仔细阅读实验站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实验站设备操作规程;
b)接受有关安全连锁装置操作及实验站装置操作的培训;
c)初次实验时,必须有实验站的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待用户较熟练掌握实验站装置的操作后,经实验站工作人员同意,方可独立操作。用户课题组应注意实验人员的连续性,尽可能以老带新,减少实验站的培训工作量。
2.实验站负责人应保证实验站及各辅助实施的正常运转;用户在实验中发现仪器设备异常时应立即与实验站工作人员联系,如因用户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应予以赔偿。
3.实验中,用户应认真填写NSRL实验记录。不认真填写或者填写内容不属实者,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部分甚至全部实验机时。
4.实验结束时,用户应将用过的实验站物品放回原处;整理回收自己的样品,清理干净自己的物品、杂物,保持实验站的干净、卫生、整洁。
5.因加速器、光束线、实验站仪器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使得用户实验无法进行的,NSRL将在下一轮机时周期内优先安排,或动用机动机时予以弥补。
四、成果追踪
1.用户每次实验完成后应于60天内提交实验结果分析报告。
2.课题结束后按时提交课题结题报告。
(不按时提交报告者,NSRL将减少下一项目申请的评分,同时酌情减少其用光机时。)
3.用户发表与NSRL实验相关的论文和取得的成果需注明:“本课题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完成”,或致谢等方式。及时向用户办公室提供成果信息。
五、成果奖励
1.用户管理员每年两次集中督促用户反馈实验成果。重要研究成果需及时报送实验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
2.对于按规定提交的用户论文,NSRL将按《NSRL用户论文奖励办法》规定予以奖励。
六、其它
用户需要遵守本管理办法和NSRL相关的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要承担相应责任。
欢迎用户对于NSRL的运行开放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